【“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暑期学校专题报道】
(图左为主讲人张义清教授、图右为主持人欧爱民教授)
(图左为主讲人张义清教授)
(图左为张义清教授讲学现场)
7月24日下午,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张义清教授在法学院西附一楼模拟法庭为“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暑期学校的学员作了一场主题为“现代法治国家的成长与中西方路径比较”的学术讲座。讲座由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副院长欧爱民教授主持,暑期学校全体学员和法学院部分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围绕“现代法治国家的成长与中西方路径比较”的主题,张义清教授主要从探讨现代国家的特征和缘起出发,结合中国和西方社会的实际状况深入了解其各自主权意识生长和法治理念变迁的轨迹,从而把握法治现代化与国家现代化的历史与逻辑,整个讲座的主旨是树立大历史观,提升法理认知,坚定法治理想,树立法治信仰,培养法治思维。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可分为如下四个部分:
第一,关于“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的历史与逻辑”,张义清教授从以下五个方面层层深入:一是现代国家的基本元素;二是主权意识与现代民族国家;三是法治理念与现代法治国家;四是国家现代化的历史演进规律;五是国家治理理念现代化的逻辑。张义清教授指出,法治作为现代国家的核心要素,是一种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法的价值理念及相关制度设计的综合体,是在严格依法办事基础上形成一种法律秩序。民主是法治理念中最核心的价值理念,民主的法治理念要求国家机关必须分权制衡,防止权力高度集中和被滥用。
第二,关于“中西方主权观念的形成与法治理念的萌芽”,张义清教授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充分论述:一是西方主权意识的形成与法治理念的萌芽;二是中国主权意识的形成与法治理念的萌芽;三是现代法治国家成长之中西方路径比较。张义清教授指出,中西方国家的建构都经历了从传统王朝国家,到现代民族国家,再到现代法治国家的建构过程,但具体进程和时间进步表却不尽一致,方式、手段和路径也略有差异,社会基础、文化基因、社会主导力量及社会效果均有所差异。
第三,关于“法治国家建设的中国模式及其进路”,张义清教授从以下四方面提出了其独特的见解:一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现实需求;二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定位;三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实现路径;四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渐进平衡策略。张义清教授指出,法治中国建设的策略应注意着力兼容“直通”,避免“另起炉灶”,考量本国国情,培育法治根基,守住法治底线,融入世界主流。
最后,张义清教授语重心长地对作为法律人的同学们提出了期望,“民为邦本,法乃公器”,法是理想的,也是现实的,作为法律人,所做的常常就是批判和反思,批判和反思的前提就是预设某项目标、构建某种模型,而相关的目标和模型无疑就具有理想色彩。因此,理想和信念是法律人的精神家园,是支撑法律人赖以前行的路标与动力。(卢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