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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级法律史专业读书会之唐代婚姻的禁忌及其现实意义
来源:     发布日期:2008-12-12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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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晚7:00,2008级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法学楼东附楼一楼会议室开展了题为唐代婚姻的禁忌及其现实意义的读书会。会议由刘森林同学主持,邵苗同学主讲,07级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彭斌和李晶君同学以及08级法律史专业的易立、张维、司曼、逯志英同学担任评议人,会议邀请了李交发老师、张全民老师、刘军平老师、李俊强老师作为嘉宾点评。


邵苗同学从禁族内婚、禁部分姻亲婚、禁娶亲属妻妾以及有妻不婚四个方面对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层次清晰,结构合理,不但有助于了解我国古代的民事法律制度,而且对现今婚姻立法的改革与完善也有启示作用。


主讲人发言完毕后,同学们纷纷向主讲人提问,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主讲人一一进行了回应。各个评议人分别针对本次读书会主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且对主讲人的发言进行了评议;李交发老师、张全民老师、刘军平老师、李俊强老师也做了客观而深入的点评,充分地肯定了本次读书会的意义,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不足之处。

本次读书会现场气氛十分热烈,让同学们在探讨中学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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