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九点,东附一楼会议室座无虚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薛刚凌教授关于“行政诉讼前沿问题研究”的专题讲座在此举行。本次讲座由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胡肖华教授主持。
胡肖华教授就本次专题讲座的主题和参与人作了简单介绍,并隆重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薛刚凌教授后,本次讲座正式开始。
薛刚凌教授就行政诉讼制度的功能定位、行政诉讼的类型化研究和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和完善三个方面讲述。首先在行政诉讼制度的功能定位问题上,薛刚凌教授指出,一直以来人们认为的行政诉讼即是俗称的“民告官”这种看法实质上是对西方制度的误读,行政诉讼法不仅仅是救济法,更重要的是组织法,是法治国家不可缺少的控制机制。接着,薛刚凌教授谈到了行政诉讼在西方主要可分为公法秩序诉讼和私人检察长诉讼等,而在中国,行政诉讼可分为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土地确认和工商认定四种诉讼类型。最后,薛刚凌教授简述了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和完善。
针对薛刚凌教授的讲话,胡肖华教授进行了简短的评议。参会的同学与薛刚凌教授行政诉讼前沿问题也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对于同学们提出的关于行政诉讼的问题,薛教授都进行了详细的回答。在相互交流的过程中,同学们的学习热情和认知能力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最后,在热烈的气氛中,胡肖华教授就本次专题讲座作了总结,并再次对薛刚凌教授的到来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