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 正文
我校洪永红教授应邀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6-13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2011年5月27日,我校法学院洪永红教授应邀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做了《中东北非局势的法律考量》的形势报告。针对中东和非洲今年以来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洪永红教授从宪法、国际公法、国际刑法和国际经济法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考量。这一从法律角度考量国际形势的做法,是洪永红教授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做好“法律外交”的指示,结合对中东和非洲形势进行的新尝试,受到了听课者的热烈欢迎。

此次活动由湘潭市市直机关团工委主办,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委承办,是市直机关第四期“青春讲堂”活动暨湘潭中院党员学习教育报告会的一部分。报告会由湘潭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国毅同志主持。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刘国良、团工委书记周果以及市直机关22个单位60余名优秀团员青年和湘潭中院全体党员参与了该活动。

会上,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刘国良还希望市直机关优秀青年能借助“青春讲堂”的平台,活跃思想、奋发上进,努力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加快成长成才步伐。

上一条:刘海鸥教授、吴勇副教授应邀参加全国“首届环境司法论坛”
下一条:朱伟东博士应邀到浙师大非洲研究院进行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