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底,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开展了“三年一个周期”(2011年—2013年)的省社科研究基地建设评估工作。本次评估按照“调控总量、优化布局、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思路,遵循“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内涵发展、优胜劣汰”的原则,由专家组严格按标准公平公正打分,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和“限期整改”等几个等次进行评估。
本次全省共74个基地参加评估,其中“优秀”等级基地18个,“良好”等级基地41个,“合格”等级基地9个,限期整改基地6个。我校5个省社科基地参与了此次评估,共获得2项“优秀”,3项“良好”。其中,我院“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获评“优秀”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