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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4-03-06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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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4日下午2:00,我院在学院东附一楼会议室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就我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负责联系并指导我院教育实践活动的校党委副书记李伯超教授,校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督导组黄星琪组长、黄兰青、肖友桃同志以及全体院领导、党委委员、工会、团委负责人、校教代会代表、全体教职工党员、学位委员会成员、学术委员会成员、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大会由院长廖永安教授主持。

  黄德华书记代表学院作动员报告。他指出,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与时俱进、顺应群众期盼而作出的战略决策,是切实改进作风、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迫切需要,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建设文化强国的现实需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贯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总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还要实现学校布置的五个目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主动把自己置于社会和师生的监督之下,每个环节都让师生提意见、来监督、做评判;要真心听取师生的意见建议,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教学科研暨人才培养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坚持学校要求的六个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坚持开门搞活动,坚持分类指导,坚持领导带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任务是着力解决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校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督导组组长黄星琪代表督导组就如何根据学校要求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督导任务进行了部署。他指出,首先是要正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要切实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他表示将严格按照校党委对督导组提出的八个方面的主要职责,与学院党委一起把“规定动作”做到位,把“自选动作”做扎实;将集中时间和精力,协助学院党委及时发现、总结和提升院系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其由实践层面上升到制度和理论层面,用以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最后也对督导组的职责、任务和开展工作的方法作了介绍,表示将紧紧依靠学校党委开展督导工作,突出重点开展督导工作,坚持以良好作风开展督导工作。
 
  校党委副书记李伯超教授在动员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我校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是进一步加强我校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全院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部署上来,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其后,在督导组的指导下,与会人员通过匿名投票的形式对学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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