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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新环保法实施”调研团队赴郴州市调研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4-06-26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4年6月25日,我院刘海鸥教授及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支队长、我院客座教授张小兵率博士生罗珊、硕士生陈穗勤,分别对郴州市环保局及各区县环保局、郴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及各区县各治安大队进行了密集性调研。此次调研活动主要目的是了解环保执法一线对新修订环保法的理解程度,讨论相关部门执法遇到的难题如何解决,探讨相关部门怎样在实践中合理衔接。这次调研是该团队进行环境保护调研的第二站。

  此次调研得到郴州市环保局、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座谈会期间,市环保局详细介绍了郴州市环保执法工作情况和环保部门面临的一些挑战,双方专门探讨了环保案件侦办中遇到的问题,如调查取证、鉴定机构认定的有效性及“两高”司法解释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双方通过讨论的方式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环保工作在实践中遇到问题的办法,以便开展好全省环保、公安、检察环境保护执法、司法的培训工作。郴州市永兴县环保局重点介绍了其在侦办污染环境案件过程中一些失败教训,并提出移送环保案件时所面临的难题。郴州市宜章县环保局针对其成功侦办的一起环保案件的相关过程与我院调研团队进行了研讨,期望形成对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起示范作用的长效机制。同时,郴州市公安局及桂阳、宜章两个分局详细介绍了其管辖区内查处污染环境案件所遇到的难题,并与我院调研队伍认真研讨如何衔接公安部门与环保部门的工作,双方拟决定将宜章县环保局的移送案卷与郴州市公安局宜章分局的治安拘留案卷形成模板以便对基层执法工作提供参考范本。(罗珊、陈穗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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