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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仕柏副检察长:实践中的刑事诉讼执法理念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4-07-21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暑期学校专题报道


(图左为主讲人印仕柏副检察长、图右为主持人李蓉教授)


(图为主讲人印仕柏副检察长)


(图为印仕柏副检察长讲学现场)

  7月20日下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博士莅临我校,在法学院西附一楼模拟法庭为我校举办的“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暑期学校的学员们作了一场题为“实践中的刑事诉讼执法理念”的学术讲座。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博士生导师李蓉教授主持了讲座,暑期学校全体学员和法学院部分师生参加了讲座。

  刑事司法理念是基于不同的价值观对刑事执法活动性质、原理、原则、内在规律、作用、功能和应然模式的系统思考。刑事政策是国家与社会为了达到防止犯罪之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和,其不仅仅是一种社会控制的实践,更是一种指导实践活动的观念。司法机关在国家刑事司法政策的指引下履行司法职能,随着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打”的刑事司法政策—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变化,执法理念也必然随之与时俱进和转变。

  印仕柏博士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为视角,阐述了修改后的刑诉法一年半的执行情况,指出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基本得到执行,新刑事诉讼法赋予司法机关的新职能基本在履行,执行新刑诉法的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已基本建立。印检以几个司法机关内部的通报为例,指出执法理念出现较大偏差是导致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不断被突破的根源,执法理念不端正是案件质量存在问题主要原因。司法机关的执法理念在很多方面还亟待转变。

  印仕柏博士认为,司法机关的执法理念一定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不能靠司法专横随意抓人捕人,抓人捕人要讲道理;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执法理念,实体不公,只是个案正义的泯灭,程序不公,则是整个司法正义的泯灭,不能靠司法专横恣意抓人捕人,抓人捕人要讲规矩;必须强化证据意识,禁止非法证据,不要靠感觉和推理来抓人捕人,抓人捕人要靠证据;要树立监督与配合、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的执法理念。

  在讲座最后的互动环节,暑期学校的学员们就印仕柏博士讲座的内容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和看法,印检以简洁明了的语言回应了学员们,使学员们收获颇多,博得了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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