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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国华教授:中国司法的相对统合之道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4-07-12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暑期学校专题报道


(图为江国华教授讲学现场)

  7月11日下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国华教授莅临我校,在我院模拟法庭为我校主办的“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学员带来了一场题为“中国司法的相对统合之道”的学术报告会。法学院师生及暑期班学员13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江国华教授从常识与理性的角度出发,从审判权的国家性、审判事物的地方性和司法的相对统一论等方面系统论述了当前我国司法的不足之处。江教授以自身经验为切入点娓娓道来,结合热点案件引入理论探讨。并指出:“司法应是符合常识和理性的,其相对统合之道应以宪法为基础,符合我国国情,并需完善立法解释,规范司法解释,逐渐减少两高抽象司法解释”。江教授认为,应健全监察机制,强化最高人民法院对高级法院的监督机制,避免由监督关系变成领导关系。

  报告会结束后,学员就自己感兴趣的领域踊跃提问,江教授以幽默的语言缜密地予以了回应,并提出法律来自于社会,一个好的法官仅仅懂法律是远远不够的,还需做到世事洞明、人情通达,博得与会师生的阵阵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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