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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雄教授:司法反腐机制的若干问题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4-07-27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暑期学校专题报道


(图为主讲人吴建雄教授)


(图为吴建雄教授讲学现场)

  7月26日下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吴建雄教授莅临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知识产权学院,为“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暑期学校的学员带来了一场名为“司法反腐机制的若干问题”的学术盛宴,讲座由李蓉老师主持,法学院相关老师出席了此次讲座。

  讲座的伊始,吴建雄老师提出反腐是一个政治问题,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所以反腐败首先是一场政治斗争,那么作为司法、作为司法机关应该在这里面充当一个什么样的角色?那么反腐败作为一个政治层面的运动究竟向何处发展?吴建雄老师的提问引发了大家的深入思考,也拉开了此次讲座的序幕。

  吴建雄老师分别从司法反腐的基本内涵、基本定位和价值功能三个方面围绕主题展开详细论述。首先,吴老师强调把握好司法反腐的基本内涵,必须从反腐司法与刑事司法、司法反腐与政治反腐、反腐司法中检察职能与审批职能、中国的反腐与国际的反腐等重大关系中去考察和认识。其次,吴老师从三个层面介绍了反腐司法的基本地位:从政治层面看,反腐是党和国家的重要任务;从社会层面看,反腐是全社会的系统工程;从法治层面看,表现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重点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律对腐败行为进行刑事评价和刑事处置。最后,吴老师通过简要介绍司法制度的特点来说明司法反腐承载者多方面的功能,如刑罚惩戒功能、教育引导功能、监督防范功能、权力制约功能和法律完善功能等。

  吴建雄老师认为我国目前反腐工作的重心在于司法反腐的路径选择,即怎样做好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反腐。吴老师提出应从以下四点予以加强: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握腐败治理的政治性;二是坚持聚集中心,体现腐败治理的人民性;三是坚持公正司法,彰显治理腐败的法律性;四是坚持自身监督,做好腐败治理的示范性。

  在此次讲座中,吴建雄老师提出了许多有关司法在反腐斗争运行机制中的独特见解,对实现反腐的斗争与反腐法治运动具有理论与实践价值。在随后的互动提问环节中,吴老师就同学们的踊跃提问作出了针对性的解答,使同学们进一步加深了对讲座内容的理解,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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