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省教育厅2011协同创新中心现场考察专家组一行3人来校考察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专家组组长中南大学科研部部长吴厚平,专家组成员湖南大学社科处处长李连友、国防科技大学教授王飞雪,校长黄云清、校党委副书记李伯超、副校级督导员张海良、省教育厅科技处副处长潘峰以及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我校法学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李伯超主持。
黄云清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和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的情况。黄云清希望专家们多提批评意见和完善建议,悉心指导,办好“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为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工作的开展树立典范,为法治湖南乃至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心负责人廖永安从基本情况、实施现状、培育成效、预期成果等方面汇报了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的情况。
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后,实地察看了模拟法庭、知识产权专利实验室和法学院图书室、阅览室,查阅了相关资料,召开了学生座谈会。专家组一致认为,该中心已达到立项认定的条件:中心建设运行的总体情况与基本情况表、实施方案的内容基本相符;基本用房、仪器设备、重大装备、图书资料等设施设备条件基本满足中心运行的需要;中心的建设运行情况良好,建立了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文件与管理制度,经费投入基本到位,重点学科、创新平台、高层次人才、重大成果等证明材料齐全;中心的人员基本到位,实施方案中的中心牵头人、骨干人员、参与人员等均有聘用合同,并已实际到位,开展了实质性的工作;协同单位之间有合作协议、任务分工明确,已开展了实质性的协同。专家组就进一步加强战略协同、加大任务谋划、落实中心的重大任务,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国内外人才队伍的汇聚、加大人才培养的国际化进程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13年,由我校牵头,协同省政府法制办、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组建的“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湖南省首批培育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9月,中心通过专家会议评审,进入现场考察环节。目前,中心正式通过了《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章程》,组建了理事会、主任联席会议、学术委员会等机构。在人事管理体制、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创新要素、创新成果方面进行了改革,初步形成了“区域法治”理论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研究等十大平台,在政府智库、理论研究、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