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黄玉烨教授在法学院东附一楼会议室,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草案)》评析”为主题做了一次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副院长肖冬梅教授主持,王太平教授、院长助理刘友华副教授、邱洪华副教授、邹琳副教授等老师以及我院各年级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聆听了本次讲座。
黄玉烨教授归纳了我国民间文艺著作权保护存在的两大缺陷:其一,著作权法对经济权利的强保护不适合于民间文艺,将会妨碍民间文艺的传承与发展;其二,许多民间文艺不符合传统著作权法的保护条件,目前著作权法保护的大多是利用民间文艺创作的作品,而非民间文艺本身。其认为:用私权保护民间文艺能够发挥我国传统优势资源,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并增强我国的国际话语权;该条例保护对象的名称应该使用“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并不需要使用“著作权”一词,因为采用著作权法模式不妥,而应当采用特别权利模式,重视精神权利的保护,不需要强调经济权利的保护;要明确“保存、保护以及促进优秀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播与发展”的立法宗旨,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专门机构应当建立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及其权利主体的名录数据库。
黄玉烨教授的讲座不仅给同学们分享了其对于该《草案》的独特思考,同时也带来了新的讯息,比如我国文化部正在着力促进民间文学艺术的保存与发展,国家版权局也正在着力推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进程,整个讲座讯息量足、对策性强,让同学们受益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