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1日晚7:30,法学院东附楼一楼会议室座无虚席,来自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信用风险管理学院的部分老师、研究生和2017级法学专业卓越班全体同学,在这里聆听了一场来自法学名家的精彩讲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特聘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组长陈小君教授,从民法角度,对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最新修法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分析和评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肖冬梅教授主持讲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俊副教授出席了讲座,信用风险管理学院王锐副院长、肖伟志副院长和法学院连光阳博士、谢蔚博士参加了讲座。
陈小君教授细数我国《土地管理法》历次修改修订的背景及其历史意义,结合她本人以及她所带领的团队深度参与本次修法的经历,阐明了本次修法所面临的经济社会现实的重大变化,深刻解读了本次修法的深层动因,认为本次“草案修法者态度认真,有明确的问题意识和目标导向,修法反映了当下中国改革的基本实际,例如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入市规制考虑、确立实现户有所居原则导向、宅基地管理与有偿退出、征地的条件限制制度等,抓住一些现实症结。”从公法与私法协调的角度,陈小君教授强调指出:“从立法科学要求和立法视野看,讨论公法性质的《土地管理法》修订也应是民法学者的使命”。因此,陈教授从民法的角度,重点阐述了物权平等一体保护的宪法原则应当落实、私权主体特定的利益应当关切、宅基地使用权现实关怀应当同步三个观点,并提出要转变土地自然资源与土地资产属性之立法认知、明定私权利对公权力合理制约法律规则、注重行政管控手段与市场调节功能的双向作用、坚守土地根本功用之主次的法制原则。讲座主题鲜明,内容饱满,气场十足。
陈小君教授充满激情的演讲,不仅让在场的老师与学生对本次《土地管理法》修法有了一个通透的了解,而且极大地激发了老师和同学们关注和关心我国农村居民生活状况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热情。在提问互动环节,陈小君教授耐心地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与同学们进行了亲切的互动交流。陈小君教授积极乐观的立场与态度,坚守学术良心的人格魅力,感染了整个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