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韶风名家论坛迎来了我国著名国际经济法专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莅临讲学。石静霞院长是在参加完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之后,应湘大师生的邀请,特意来湘大法学院为学子讲学。讲座由蔡高强教授主持,我院邹琳副教授、刘功奇博士、刘明萍博士、曾捷博士、焦园博博士以及本硕学生共计约一百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石静霞教授获得耶鲁和武大国际法学双料博士学位,担任国务院法学学位委员,并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同时石院长还身兼“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会成员、“世界银行投资争议解决中心”调解员等多家国际组织共同主席或学术委员等职,在国际国内法学界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虽正值端午假期,但报告厅却座无虚席,济济一堂。学子们以实际行动表达了自对于国际法前言动态的求知渴望和对石静霞教授的崇敬之情。石教授盛赞湘大法学院学子们勤勉的学习态度和扎实的学习作风,亲自鼓励在场学生积极大胆报考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石静霞院长以"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的互动与创新"为题,进行了主旨报告,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为基础,分析其中有关投资者实体权利及征收条款、公平与公正待遇条款、保护伞条款等重要规则;探讨企业在对外投资中面临的各类非商业性风险及防范机制;重点关注如何以"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为路径,结合双边投资条约谈判与FTAs谈判新进展,探讨我国在国际投资规则重构中可能发挥的引领作用,从而实现"一带一路"倡议对国际投资法制的创新变革。
石教授特别提到,从近年来涉华的投资争议及现有BITs中的核心规则看,存在保护水平相对较低、保护标准不明确等问题,随着"可持续投资"原则与社会标准的纳入趋势,亟待对我国20世纪八九十年代缔结的数十个BITs升级换代。2018年5月荷兰BIT范本能起到较好的参考作用。同时,石教授认为我国目前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的BITs采用了以资产为基础的投资定义方式,尚未形成全面的投资定义。石院长引用"2014年北京城建集团诉也门共和国案"以说明建筑工程项目也可以构成适格的投资,启发学生们:我国更适宜以资产为基础的混合式投资定义方式。
石教授认为为充分保障我国海外投资者利益,需加大对“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在经济领域所采取的国有化和间接征收政策的研究。石院长通过"2012年加蓬政府取消中国机械工程公司对Belinga铁矿山的开采权"、"2013年中石化子公司阿达克斯石油公司在Obangue油田的开采权被加蓬撤销"等案例,阐述东道国常以保护健康、安全或环保等公共利益为由实施间接征收措施,而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境外投资多集中于自然资源开发领域,常成为间接征收的对象,国内学界应对此加以重视,研究国有化和间接征收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石静霞院长宽广的国际视野和鞭辟入里的分析手法,以及充满亲和力的气质,深深感染着在场的每一位聆听者,现场互动频频,气氛融洽美好。主题发言结束后的自由提问环节,现场学生提问积极踊跃,既有学习之惑,也有人生职业规划,以致于时间大大超出预期计划,石教授一一解答,并且多次表扬湘大法学院学子刻苦好学的品质,希望同学们不负青春,砥砺前行。石静霞教授近两个小时的主旨报告,为我院师生呈送了一场艺术与思辨色彩兼具的饕餮大餐,报告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