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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欧爱民教授巡回宣讲宪法修正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8-06-01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8年5月31日上午,小雨淅淅,在城步县行政中心大会场,正在举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暨《宪法》专题讲座。这是我院欧爱民教授近段时间来第十二次应邀宣讲宪法修正案。在本次专题讲座上,欧爱民教授分别从宪法序言的修改、党的领导写入宪法正文、主席任期制的宪法修改、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创设、设区的市的立法权入宪、宪法宣誓制度的入宪等六个方面,系统的讲解了宪法修改的深刻内涵与重大意义,为城步广大干部上了生动的一课。在讲座的总结阶段,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党委书记、城步县委书记罗建南指出,欧爱民教授的讲座深入浅出、旁征博引,融学术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为如何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本次修宪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进一步突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续写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故事和中国奇迹的新篇章,全国上下立即掀起了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的热潮。欧爱民教授作为湖南省法治教育讲师团成员、知名宪法学者,立即投入到本次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的热潮中,应邀先后在长沙、邵阳、衡阳、郴州、株洲等十多家单位巡回宣讲宪法修正案,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欧爱民教授长期从事党内法规与宪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兼任湖南省政协常委、民进湖南省委常委、湘潭市人大代表、全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具有独到的见解,产生了一系列高质量的学术成果,先后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工程、湖南省高校学科带头人等人才工程,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本次宪法修正案通过后,欧爱民教授在《湖南日报》发表《“主席任期制”的宪法修改具有宪制正当性》的政论文章,被今日头条转载,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据悉,欧爱民教授还将应省内各地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邀请,宣讲本次宪法修正案的深刻内容与重大意义,为普及宪法知识、提升宪法意识,推进宪法实施贡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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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在城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宣讲《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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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在郴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宣讲《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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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在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中心组宣讲《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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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在茶陵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宣讲《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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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在全省法治骨干培训班宣讲《宪法修正案》《国家监察法》)

相关链接:

集中学习宪法修正案 打造法治政府_衡阳广电网,http://www.hydst.com/szxw/2018/04/16/21205468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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