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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耕教授做客“韶风名家论坛”主讲“传统法的当代价值”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8-11-19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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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2日晚19:30,韶风名家论坛“传统法的当代价值”在我院西附一楼模拟法庭举行。此次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赵晓耕教授主讲。我院李交发教授、张全民教授担任与谈人。张义清教授担任主持人。刘海鸥教授、李锦副教授、肖峰副教授、张小虎博士等老师及我院博士、硕士和本科生2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赵晓耕教授以观念的价值——“疑疑亦信也”入题,从法律的语词、观念、制度技巧等多个方面展示了传统法的当代价值。在赵教授看来,中国作为一个礼仪之邦,从古至今崇尚“德润人心,法定天下”的理想社会状态,而“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法律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工具,但不是唯一的工具。任何时代的法都有其赖以产生的文化根脉,而文化究其实质是多样的,也是流动的。作为一种特定文化的产物,法律关注人的社会生活,理应有其适用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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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证方面,赵晓耕教授纵横古今、旁征博引,鲜活的事例和史料信手拈来。关于法律与文化的关系,赵教授从“罪犯不仅产生罪行,而且还产生刑法”这一论断出发,深刻分析了早期法律尤其是刑法产生的文化根基和社会土壤。关于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赵教授比较了传统中国与古巴比伦、埃及、古罗马等国早期法律产生的文化渊源,并以西方的自由女神和中国的“包青天”等形象细致入微地解读了其间不同的法观念意涵和文化差异。

关于法律与文字的关系,赵晓耕教授阐释道,文字跟书写有关,而书写从一开始就作为一种职业技能而逐渐被普遍应用,这促进和加速了法律的推行。说起中国人使用的汉语言文字,如象形文字,一笔一划都承载了太多的文化意涵。人们在使用汉语言文字表意时,务必深思熟虑和认真打量。尽管如此,语言文字表意的不确定性仍然导致人们不可能将法的良善价值与秩序状态通过语言描绘得足够精确完美。

赵教授认为,在传统法文化语境下,人们常常用一些固化的事物和隐喻表达观念,如故宫的很多建筑造型就体现了传统王朝国家居“九五之尊”的皇权。此外,某些传统的文化样态还表征着特定的法律价值观,诸如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批孔”就成了人们反对封建旧文化的靶向。因此,传统法观念中的某些文化符号还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人们对于现代法律的价值甄别和理性解释。这些对于当下的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在立法方面,赵教授指出,“法所不能及”——法律规则在很大程度上是形式规则。虽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而现实中的法网却不可能密不透风。即便如此,法网越密可能疏漏越多,而且事无巨细的立法会给法律实施造成困难,正所谓“法深无善治”。因此,我们从某种意义上要承袭中国传统立法绝不是越多越好的观念。在现代国家,立法要有作为,同时还要建立负面清单,要防止“立法万能论”和庸俗化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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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耕教授的讲座娓娓道来,幽默风趣且不乏批判和反思精神。他勉励在座的法科学人研习法律一定要有历史文化积淀,要诊视和尊重传统。任何传统的遗留都值得我们去正视和反思。随后,李交发教授和张全民教授分别发表与谈意见,一方面对赵教授的报告给予高度评价,另一方面也结合报告内容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在随后的交流互动环节,在场的学生围绕“传统法的当代价值”相关问题踊跃向赵老师求教,赵教授对于同学们的提问均一一给予了详细回应,并热忱鼓励大家共同探讨。最后,主持人对三位教授的发言进行了简要总结。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文/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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