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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举办“党内法规的‘溢出效应’及其模型建构”学术沙龙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9-04-26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9年4月24日19时,以“论党内法规的‘溢出效应’及其模型建构”为主题的学术沙龙在法学院308会议室举行。本期学术沙龙,由法学院吴勇教授担任主持人,由法学院欧爱民教授担任主讲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张海燕教授、李艳丰博士、法学院肖峰副教授、谭达宗博士、刘欣琦博士等参加了本次学术沙龙并进行了与谈。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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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爱民教授首先提出,法学界主流观点认为党内法规的调整范围仅限于党内事务,但在现实中,很多党内法规的调整范围已经超越了纯粹党务,而将国家事务、党外人士纳入了调整范围。为此,欧爱民教授认为,这是党内法规的溢出效应,即“党内法规超越管党治党的传统界限,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进行调整,对非党组织与党外人士进行约束所发生的法治现象。”接下来,欧爱民教授分别从党建的必需理论、党的领导权理论和党政合作理论三方面对党内法规的溢出效应进行了理论证成。而后,欧爱民教授将党内法规进行了类型化处理,将党内法规的溢出效应分为AX模型、AY模型、BX模型、BY模型四种基本模型。针对上述四种模型,欧爱民教授分别从溢出规则、边界类型、边界事项等维度作出了具体阐明。

在听完欧爱民教授的精彩发言后,各位与会老师也针对党内法规的溢出效应问题发表了自己观点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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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达宗博士首先指出,溢出效应是“法文本的溢出还是法规范的溢出”,是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四种模型的方式并未穷尽,应当有一个更为具体的标准。

张海燕教授则强调,“党领导一切,但不是党内法规调整一切”,这是论述的逻辑起点,也是必须阐明的重要问题。

肖峰副教授提出,理论证成部分的理论根源有待考究;且上述模型的构建是对现实情况总结归纳的结果,则需对其属于应然问题还是实然问题进行考察。

李艳丰博士指出,以归纳分析的方法建构模型,如果有新的情况出现则可能会导致与模型不符的情况出现;此外,溢出效应的正当性也有待进一步论证。

刘欣琦博士则认为,溢出效应应当是党内法规产生外部性的影响,如果党外人士原本属于党内法规的调整范围,则不能认为其是党内法规溢出效应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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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教授作了总结发言。他提出,理论证成部分的论证略显单薄,模型的建构可能存在不周延的问题,最后还应当阐明要解决的问题,不能只阐述现象,应当有指导性回应。

欧爱民教授随后就这些问题与在座的老师和学术进行了交流。本次学术沙龙在老师们各抒己见、观点交锋和同学们的积极参与的热切氛围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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