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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欧爱民一行受邀参与第二届党内法规基础理论学术研讨会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9-11-06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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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日,第二届党内法规基础理论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召开。来自全国的多家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各大高校、中央党校、科研院所及上海市委办公共厅、市纪委等多家实务部门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代表共同参会。我校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欧爱民教授带领博士生胡长云、向嘉晨、李丹、赵筱芳一行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在上午主旨演讲段,中心主任欧爱民教授首先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其次,欧爱民教授以“党内法规溢出效力的正当性及其模型建构”为主题进行主旨发言,分别就党内法规溢出效力的概念提出、党内法规溢出效力的理论证成、党内法规溢出效力的模型建构和党内法规溢出效力的模型边界四方面,对党内法规溢出效力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总结提出了党内法规溢出效力的法治现象和党内法规溢出效力的理论正当性,建构了党内法规溢出效力的四大模型,并框定其具体边界,获得了与会代表们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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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午主题发言阶段,中心主任欧爱民教授作为评议专家,分别对华东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马迅和闫映全的《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论政审的法治化建构:一种党政融合下的行政法治视角》进行系统点评,就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建构和政审的法治定位、政审的法规适用、政审的权利救济等问题发表观点,推进了与会专家学者的深入交流,激发了与会代表们的热烈讨论和观点碰撞。

此外,在主题发言阶段,胡长云副教授以与谈人身份参与会议讨论,就西北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姬亚平教授的《陕甘宁边区党内法规建设的历程与经验》一文进行与谈,从形式、内容等诸多方面总结了论文的优缺点,引发了与会代表们的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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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讨论阶段,中心博士生向嘉晨针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谢宇所作的《宪法惯例与自治规范的二元界分——论党内法规在我国法治体系中的定位》一文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将规范党的自身运行的党内法规定位为社会组织的自治规范不符合我国的党规实践,也不能合理阐释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的双重属性。

本次学术研讨会聚焦党内法规基础理论,涉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学科建设等多重问题,会议的成功召开,对于发展和推动党内法规研究走向深入意义重大,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我校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在全国党内法规研究领域内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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