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法学院2013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复试办法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1-17     查看次数:

各位考生:

  我院2013年招收在职法律硕士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155分(含),英语和专业综合不再单独划线。

  二、复试成绩占学生总成绩的20%,复试形式和内容为复试老师就时事政治及法学专业知识提问,考生当场作答,不另行组织笔试。

  三、复试的时间为一月二十日,复试集合时间为上午八点,集合地点为法学院东附楼一楼会议室,复试的地点分别为法学楼302、308、309会议室,具体情况请届时到场查看学院安排。

  四、复试时请带好个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盖好公章的《资格审查表》。


法学院

2013-1-16

附件:2013年在职法硕复试人员名单.xls

上一条:《知识产权规划师》能力等级考试培训招生简章
下一条: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