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关于钓鱼岛问题在国际上及我国国内持续发酵,民间反日游行不断,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非理性的打砸抢行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为了揭示该事件背后的来龙去脉,9月22日中午,我院李伯军老师应邀做客“湘大之声说吧栏目组”谈钓鱼岛问题。以下是访谈的具体内容:
2012.9.22《湘大之声说吧栏目——聚焦钓鱼岛之热血青春》
主播:欢迎收听新锐调频FM880,湘大之声每周六为您奉上的《说吧》栏目,今天我们的话题在最近广为热议,话不多说,这期的《说吧》,我们一起聚焦钓鱼岛之热血的青春。非常荣幸呢,这期我们邀请到了 来自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战争与武装冲突法研究中心主任 李伯军老师 !李老师主要从事国际法与国际问题方面的研究,欢迎您~
主播:在进行今天话题前,我们先一起回忆一下钓鱼岛事件。今年9月10日,日本政府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祖国领土遭受挑衅,民众抑制不住的愤懑、抗议与“反制”,“钓鱼岛是中国”的也被时常挂在嘴边。那么我们真的了解钓鱼岛事件么?李老师,您能先简单给我们分析一下钓鱼岛问题由来么?
李老师:好的。中日关于钓鱼岛列岛(钓鱼岛列岛(Fishing Islands)由钓鱼岛(主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和3块小岛礁,即大北小岛、大南小岛、飞濑岛等8个无人岛礁组成)的争议由来已久,涉及到的法律与政治问题也非常复杂,关涉“两国一方”(即中日和台湾当局),美国也从中介入!简而言之,大体上钓鱼岛争议可分为以下三个时间点:
一是从明朝时期开始,我国当时就已经完全确立了对钓鱼岛的主权。在国际法上,当时有个先占制度,对于一个无主岛屿,如果某个国家对其最先发现、公开占有并命名,随后又对其进行了有效的控制或管理,该国即可依此获得对某块领土的主权。我国明朝初期就已经最先发现钓鱼岛,并且将其纳入了海防管辖范围。到了1534年,明朝琉球册封使陈侃上呈的《使琉球录》中,已明确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
二是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1895年1月14日,日本政府不等战争结束,便通过“内阁决议”,将钓鱼列岛划归冲绳所辖,建立标桩。同年4月17日,中日签署《马关条约》,中国被迫割让台湾及其周围附属岛屿。直至日本战败投降,日本统治台湾长达50年,钓鱼岛等台湾周围附属岛屿也被日本长期霸占。
三是二战爆发后,1941年中国政府对日宣战,废除包括马关条约在内的一切中日不平等条约。1943年12月中、美、英《开罗宣言》规定,三国的宗旨是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务使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领土归还中国。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的其他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不仅再次确认《开罗宣言》的上述规定必将实施,更将日本的主权“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因此,《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确定的日本领土范围是明确的,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也就是说,从法理上,那个时候钓鱼岛的主权已经重回中国。1951年9月8日,日美将对日作战战胜国的中国和苏联排除在外,私下达成《旧金山和约》,将琉球群岛及大东群岛等交由美国托管(中国抗议)。1952年《台日和约》明确规定:1941年之前日本侵华和中国历届政府订立的关于领土方面的条约一律因二战结果而归于无效。1971年6月17日,经过近两年的艰苦谈判,日、美签署归还冲绳协议。美国以日本拥有“施政权”为由,把联合国交付美国托管之琉球行政权交予日本管理,同时,美国还错误地将原属中国领土的钓鱼岛也包括在琉球群岛管辖区域内(中国抗议)。这实际是美国故意在中日之间留下的一个尾巴以牵制和控制中日关系。当然,抛开中国政府日美私下订立的移交钓鱼岛行政管理权是非法的,即便如此,钓鱼岛主权还在中国。
主播:日本政府为什么要从私人手中购买钓鱼岛以完成国有化?日本这个举动为何引发中国政府和民间的强烈抗议?
李老师:(1)日本明治维新后开始实施土地私有制。日本认为,1884年日本人古贺辰四郎首先发现该岛。钓鱼岛从1895年开始被日本编入冲绳县。一个名叫古贺辰四郎的实业家向官方提出“申请借用官有地”,取得无偿借用钓鱼群岛30年的权利。后来几经易手。到了1978年,古贺善次去世后,其妻花子又将钓鱼岛卖给栗原家,即现在所谓钓鱼岛的“岛主”。
2001年小泉纯一郎内阁上台后,决定从2002年起,由政府从个人手中租借除赤尾屿(日称大正岛,属“国有土地”)以外的其他岛屿,实行政府管理),其中黄尾屿(日称久场岛)还借给驻日美军使用。所以,日本之所以要从私人手中购买钓鱼岛,其目的就是国有化后强化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最终完成从国内法上合法窃取钓鱼岛。
今年4月,日本极端右翼势力代表人物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发起所谓“购买钓鱼岛”行动,石原声称东京都政府正在准备从“民间所有者”的手中购买钓鱼岛群岛中的部分岛屿,他之所以要做出决定,是因为日本政府不敢这样做。今年7月,东京都知事“石原不断发表挑拨式的言论,如果他执意收购钓鱼岛,日中关系的恶化将无法避免”。日本政府由此判断,在东京都做出“收购决定”前,有必要将岛屿“国有化”。9月10日,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上决定从2012财年预备金拨出20.5亿日元 “购岛”,并与所谓“土地所有者”(栗原家族)签订“购岛”合同。
9月11日,日本政府与钓鱼岛(日本称“尖阁诸岛”)的所谓“拥有者”栗原家族正式签署了岛屿的“买卖合同”,由此,日本政府对钓鱼岛所谓的“国有化”正式宣告成立。
(2)日本将钓鱼岛国有化恰恰从反面印证钓鱼岛的主权并不属于日本,连所谓针对钓鱼岛的行政管理权也是非法无效的,钓鱼岛目前的状态是被日本非法和部分地加以了控制。中国政府和民间之所以强烈反对,主要是因为日本通过对钓鱼岛的国有化正式从法律上主权对钓鱼岛的主权,违背之前和中国政府达成的“搁置争议”的默契,而且,国有化后,日本必将逐步实现对钓鱼岛的有人化和军事化,也就是正式、全面地非法占有钓鱼岛,在钓鱼岛上设立各种公共设施。
主播:在强烈反对购岛的问题上,我们看一下中方的态度,从发表声明强烈抗议到军事演习做好最坏事态的军事准备。可以说中国的态度是非常强硬,那么面对这次事件,您觉得,政府的策略和下一步方案是什么?
李老师:中国政府这次态度确实非常强硬,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等国家领导人发表了措辞严厉的警告,并且,到目前为止,我国政府采取的策略是针锋相对。中国对钓鱼岛及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确定就是针对日本国有化钓鱼岛举动的回击,这就意味着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及其领海是具有绝对主权,日本公务船或者自卫队进入钓鱼岛海域将直接被视为是入侵。同时,我们的海监和渔政船舶相继进入钓鱼岛所属海域进行了巡航、执法维权活动,我们的军舰也出现在了钓鱼岛附近海域。至于我国政府下一步方案是什么?这个问题可能要取决于日本当局的后续所作所为。如果日本政府继续采取进一步的强化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权,最坏的结果就只可能是中日之间爆发战争。不过,目前,日本政府态度有所软化,日本首相野田考虑派特使赴华沟通,看来中日之间有关钓鱼岛之争的紧张局势有可能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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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欢迎回到欢迎收听新锐调频FM880,湘大之声的说吧栏目,今天我们的主题是聚焦钓鱼岛之热血青春。在前面我们一起了解钓鱼岛事件的始末之后呢,我们一起来听一下湘大的同学对这一事件的看法。*进外访内容。
主播:日本购岛事件之后呢,近日,西安、青岛、长沙等多个城市发生了多起非理性的抗议活动。李老师,这些打砸抢烧暴力事件属什么性质以及会造成怎样的影响呢?
李老师:确实,这次我们民众的游行活动出现了许多不理性的过激行为,如打砸抢等。我国个人的财产和公共财产受宪法及物权法等相关法律的保护。本来依据1989年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相关规定,合法有序的游行示威表达爱国诉求是一个合法、正当的行为,但这次因为钓鱼岛问题,我国许多城市民众在游行过程中出现了“打砸抢”的非理性的过激行为,这个性质要依据情节的严重性而定,如果出现了人员伤亡和财产的严重损失,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对聚众“打砸抢”行为分别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抢劫罪定罪处罚,我们注意到我们长沙警方就已经依法刑拘反日游行中打砸抢的犯罪嫌疑人。当然,反日游行中的这些打砸抢烧暴力事件造成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对内无疑伤害了我们自己同胞的利益,也危害了国内公共秩序,店铺不能正常营业,无辜人员人身财产受到损害,如果不加控制,可能酿成社会骚乱。本来是一个一致对外的维权活动变成了一个自己人伤害自己人的恶性事件,这在国际上也会被人看不起,同时也给我国政府外交工作带来了被动。
主播:没错,网友还热评非理性抗议,打着爱国的旗帜,实际上是将拳头挥向同胞。日本首相野田佳彦在昨天提出和谈意向,可是谁为遭受经济损失和身体伤害的日系所有者买单呢?李老师,有什么途径可以让我们正确的去表达民意,作为大学生我们可以做什么?
李老师: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对于这次因反日游行而导致日本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问题,有关当事人依法将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依据国际法和我国法律,在华日本人的人身和财产受法律保护。我觉得这次钓鱼岛的领土争议问题与中日之间的历史问题叠加在一起导致中国民众情绪失控,游行过程出现了许多不理性的行为。这实际折射出我国公民社会的培育还远未完成。作为大学生,遇到类似问题,首先要想到自己是一个公民,理性表达诉求,这种理性要求看待问题不能简单化和情绪化,而是要有自己理性的思考和独立的分析和判断,要理性看待中日之间的问题,就要从长远和大局来看待中日关系以及遇到的种种问题,既要看到岛屿争议背后的大国之间的博弈(即“三国一方”,包括中美日和台湾当局),也要认识到民间的意见和政府的决策往往是有差距的。因此,要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在公共场合表达爱国诉求必须合法,尊重他人和公共利益及秩序,提升自己的素养。
主播:前几日,湘大学子有组织的举行了反日游行,这样一种形式他的隐性的力量在哪里?
李老师:按照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游行是我们每个公民表达诉求和意愿的权利,这种形式对于捍卫我国钓鱼岛的力量就在于:唤醒民众对我国领土权益的保护意识,为我国政府捍卫领土主权的完整提供舆论支持。当然,更为深远的意义在于激发广大民众的公民意识,我们每一个人作为一名公民,在表达爱国意愿的时候,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爱国是一种高洁的情感,是每个华夏子孙的责任,面对日本侵犯钓鱼岛事件,每个爱国人士都有权利表达愤怒和不满。但是,我们该如何表达爱国情感?现在不仅是中国看世界,更是世界看中国的时候,国民的心态也应该日趋成熟、从容,民众的心智应该更信奉法治、追随文明,对爱国的理解应该更丰富深刻。 一个文明理性、团结一致的中国,才会激发出不可阻挡的正义力量!爱国,是为了让国家更美好,同胞更幸福。做一个有底线的公民,才是真正的爱国。
今天的说吧栏目就到这里,再次感谢李伯军老师做客说吧~下周同一时间,我们不见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