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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读书会:过境货物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荷兰扣押印度仿制药物案评述
来源:     发布日期:2010-11-08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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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日晚七点,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0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及2010级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以“过境货物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荷兰扣押印度仿制药物案评述”为主题的读书会活动在法学楼东附一楼会议室举行。读书会由刘擎天同学主持,马屈玉、黄浩、龚涛担任主讲人,杜艳、方舟之、尹超群、孙永飞担任评议人,吕小林担任记录员,张怀印副教授莅临现场观摩点评。全体知识产权方向研究生及感兴趣的同学参加了此次读书会。

读书会伊始,主持人刘擎天简单介绍了荷兰扣押印度仿制药物案的基本情况:2008年12月4日荷兰海关以专利侵权为由,扣押了从印度经由荷兰运往巴西、哥伦比亚和尼日利亚的抗癌和其他仿制药品。

主讲人马屈玉同学以“理法难容”为标题鲜明地表示了自己的立场,认为荷兰扣押仿制药物的行为于理于法都是难以接受的。并且她从仿制药品、进口国、过境自由原则等概念入手,以行政法的合法原则和合理原则为角度阐述自己的观点。对此,主讲人黄浩同学持不同的观点,他认为,本案的关键不是仿制药品的合法性,而是归属地问题,本案情形不符合TRIPS协议对专利保护的三种特例,即仿制药品相关的“BOLAR”条例、强制许可和平行进口,因此,应适用荷兰法律,所以荷兰扣押仿制药物的行为是合法的。主讲人龚涛则从发展中国家仿制药品的现状谈起,着重谈到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不平衡,认为虽然荷兰扣押仿制药物的行为是合法的,但是应当根据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四位评议人杜艳、方舟之、尹超群、孙永飞分别就主讲人的发言进行了言辞犀利的评析,并对他们的观点提出了质疑。在观众提问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言,提出了极具思考价值的意见,读书会学术气氛十分浓烈。接下来的老师点评阶段,张怀印副教授就读书会的准备方法、组织形式、发言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对当晚发言同学们的表现一一做出了点评,并就此案提出自己的观点。

本次读书会在老师及同学们意犹未尽的讨论中落下了帷幕,同学们受益匪浅,读书会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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