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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研究生体育文化节系列活动之三:体育法律沙龙顺利召开
来源:     发布日期:2010-11-04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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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9日晚七点,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第四届研究生体育文化节之体育法律沙龙在法学院东附楼一楼会议室举行。这次活动由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研究生会、研究生团总支主办,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体育法学研究中心承办。

本次体育法律沙龙的主题是“‘孙英杰’还是‘孙应洁’—— 一起兴奋剂案件引发的思考”。活动由郭树理教授主持,09级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熊瑛子担任主讲人,08级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梁晨、09级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彭澜、09级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胡广担任评议人。

主讲人熊瑛子以好莱坞电影《真实的谎言》为引子,说明真实与谎言是相互交叉难以分辨的,因此我们需要加强辨伪存真的能力。接下来熊瑛子对孙英杰一案的案情进行了详尽的陈述,认为本案值得思考的是:“五大连池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原告孙英杰的诉讼请求,被告于海江在国家级报纸上登报公开向原告孙英杰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孙英杰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及诉讼费。登报内容需经法院审核。但是,中国田协却表示对孙英杰的两年禁赛处罚不会因为法院判决而改变,一旦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批准田协的处罚决定,孙英杰的禁赛就将正式生效。”也就是说,法院的判决对于中国田协的决定究竟有没有效力。

关于这一问题,主讲人熊瑛子从管辖权、自认原则、证明标准、程序正当这四个方面展开论述,认为法院作出了正确的判决,但是,中国田协对于孙英杰的两年禁赛处罚不应当受到法院的判决的影响。三位评议人也有针对性地对主讲人发言提出了评议意见,有肯定或赞同,也有异议甚至反驳,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活动的最后,郭教授对活动进行了总结,并就此案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郭教授认为,田协的决定来源于体育界内部的约定,并且符合中国体育法的规定,应当予以支持和保护。活动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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