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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发展协会法学院分会章程
来源:     发布日期:2005-12-13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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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是经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由深圳汉智公司指导的,以就业、创新、创业为核心思想的,学习实践型的校内学生社团组织。法学院分会是于2005年10月15日在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法学院及总协会的指导和支持下成立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分会宗旨:以轻松就业为导向,以成功的职业生涯为终极目标,培养职业化的大学生,切实为大学生以后走上职场服务。

第二章 会员的基本权利及义务

第三条 会员有权利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权享有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四条 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 会员对协会的工作有监督、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应严格遵守本部章程,不得做出有损协会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 会员应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与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 积极提出有益建议,并协助协会开展活动,维护协会名誉,宣传协会。

第九条 认真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 以强烈的责任心关心、爱护、支持协会,会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学互助。

第十一条 协会将按需要招纳新会员。凡申请加入协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本学校学籍,承认协会章程,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积极的态度,对职业发展有浓厚的兴趣。

第十二条 会员必须交纳会费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并领取会员证,凭会员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

第十四条 协会设执行主席1名、顾问团、执行副主席2名、宣传部、学习培训部、组织策划部、外联部,各部设部长副部长各1名,干事若干,其具体职责如下:

执行主席:在总部以及院领导的领导之下行使领导和组织分会各项工作的职能,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协会的发展制定长远的目标,使之不断成长壮大。对外代表整个分会,积极与院领导和其他社团交流,扩大分会的影响,为协会的发展开创良好的外部环境。

顾问团:积极为协会提出建议和建设性意见;反映学生在就业指导方面的需求,以便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执行副主席:协助主席行使处理协会内部日常事务、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根据整体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和监督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协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宣传部:负责协会在学院和学校的宣传工作,将协会的宗旨和目标宣传给学院的每一位同学。

学习培训部:负责组织安排协会会员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交流活动,并且组织协会会员参加各种职场活动(如人才招聘、供需见面会等)和社会实践活动。

组织策划部: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和策划工作,做好各项活动期间的会场布置和相关事宜。

外联部:具体负责协会的公关活动和大型活动的资金筹集,与相关单位联系为我院学生提供实践机会。

第十五条 经费管理:协会经费主要由会员交纳会费、学校财政资助以及企事业单位赞助等构成。协会会费收取标准遵照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关规定执行。必须用于协会的正常开支,由执行主席负责审批,报销应注明开支用途、经手人、证明人,经费支出应保留收款收据或发票,建立经费收支帐目并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布。

第十六条 协会每年换届选举一次,由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各职位人员。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可根据需要进行合理修改,但必须经由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否则无效。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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