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1日晚,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在法学楼东附楼会议室举办了一场精彩的“当事人主义法学教育模式”案例报告会。主讲人欧爱民副教授是提出质疑湖南省“驾考合一”制度合法性的主要当事人,主持人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生导师尹华容副教授。
欧爱民副教授以“驾考合一”制度的合法性这一事件为案例,讲述他本人在教学过程中,发现湖南省“驾考合一”制度违反上位法的事实后,和研究生一起申请撤销确立“驾考合一”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所做出的种种努力。并强调指出,法律人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关注国情,关注民生,积极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做出积极有益的工作。
本次案例报告会内容具体,生动翔实,使得当事人法学教育模式的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强化了同学们作为法律人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增强了学好法律专业知识的动力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