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15年上半年答辩的各位学员:
请各位学员在答辩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1、各位学员必须于5月5日前将论文一式七份交院研究生办公室陈叶、言文静老师处,其中一份要求略去“致谢”部分,并且在论文任何部分不得出现包含作者、学号及指导教师姓名的内容,攻读学位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不标注完成人姓名,只标注本人为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刑法专业需交两份)。
2、5月5日来院交论文时必须将《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申请书》一并交陈叶、言文静老师处(法学院203办公室)。申请书在研究生院主页的学位管理中下载→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表格→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申请书(表内所含表格都要下载,按表头所规定的份数下载,其中表决票需下载五份。)
3、尚未交清学费的学员必须在答辩前交清学费,否则不能参加答辩。
4、答辩结束后,请各位学员按照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的要求对论文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完后,请将论文的电子版交至图书馆二楼办公室,递交完毕后,持图书馆回执及论文纸质版(3份)交至研究生办公室陈叶、言文静老师处(法学院203办公室),截止时间为6月10日前。(论文修改及回执的递交,是学位办颁发学位证的必要条件。)
5、答辩时间:5月30日、31日。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