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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招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说明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6-09-28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一、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政策调整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按照教育部的上述规定,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发生了如下几个方面的较大改变:

一是由单证改变为双证。之前的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的学生只能获得学位证书,不能获得研究生学历证书。2017年之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将获得学历证与学位证。

二是报考条件发生调整。之前,报考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参加工作满三年以上,2017年之后取消了工作年限的报考条件。

二、报考条件

1、报考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的本科专业应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2、报考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的本科专业不受限制。

三、招生规模

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2017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指标为40人(最终招生人数会有所增加,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报名时间

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

五、入学考试

1.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12月26日。

2.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

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

传    真:(0731)58292695

网    址:http://yjsc.xtu.edu.cn/

E-Mail  :yzb@xtu.edu.cn    

学校联系人  :杨老师   夏老师

法学院联系人:言老师,联系电话:(0731)58293566

E-Mail:2173575137@qq.com

热忱欢迎广大有识之士报考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

201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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