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学术活动 >> 正文
我院“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调查”暑期调研团赴长沙市开展实地调研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4-09-23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1.jpg
(图为调研小组在湘电集团进行实地调研)

  2014年9月15日至22日,由我院研究生冯程程、易颜、陈娟组成的调研团队赴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湘电集团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调查”实地调研。 

  湖南省有诸如三一重工、中联重科、湘电集团等一批大型企业,此外还存在诸多中小型企业,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到来,企业日益频繁地与境外企业进行销售、并购等商业合作,国际间企业互动频繁,其中不可避免地产生摩擦。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企业掌握了许多领域的核心技术,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备的知识产权制度,而中国企业正处在从“制造”到“创造”的转型期,企业普遍存在知识产权储备不足,不会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身权益的情况,而每次遭到涉外知识产权纠纷,都使我国企业损失惨重。因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十分必要。

  调研的第一站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知识产权庭陈小珍副庭长向调研小组介绍了湖南省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大致情况和具体案例,为调研小组提供了丰富的实证材料。

  在面向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的调研中,省知识产权局的周广宇处长热情地接待了调研小组,针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这一主题,周处长首先肯定了调研小组的主题,她认为虽然湖南企业尚未遭遇广泛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但随着湖南企业的不断发展,与国外企业合作愈发密切,湖南省应该就此进行一些未雨绸缪的政策安排,应该帮助企业进行转型,发展核心技术,成为创新型企业,并学会利用专利制度为自身发展保驾护航。此外,周处长还向调研小组介绍了湖南省近年来出现的几起典型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为调研小组提供了丰富的研究素材。

  随后,调研小组拜访了省知识产权局维权中心的陈先军主任,维权中心主要是面向全省进行维权援助,陈主任对于企业维权这一块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陈主任介绍省知识产权局针对加强湖南省企业知识产权建设采取的一系列措施,陈主任认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首先应该建立一个公平、利于创新的商业环境,在企业维权中,专利中介机构应该在企业发展中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而政府部门应该主动查处侵权行为,从严打击侵权企业,在企业发展中起到“引导企业逐步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9月22日,调研小组来到湘电集团进行调研,湘电集团知识产权部结合自身维权经历,向调研小组介绍了湘电集团近几年遭遇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和湘电集团采取的应对措施,使调研小组获益良多。(文/冯程程)

上一条:法律诊所第二讲堂之关于公正的法学思考
下一条:我院博士研究生刘方勇应邀参加第九届中国法学家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