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为了切实提高学生对民事诉讼证据的实践运用能力,4月8日下午,法律硕士司法实务训练课程第四讲“民事诉讼证据的实务运用”在法学院成功开讲。本次课程由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刘昱琬律师担任主讲人,法学院副教授段明担任主持人与谈人。法学学部的法律硕士、本科生共计70余人参加了本次课程。
课程伊始,刘昱琬律师以一张销货单为引子,向同学们展示了生活思维与办案思维的差异,启发同学们要学会运用办案思维去看待法律问题。然后,从民事证据的三种属性为切入,结合自己曾经代理民事案件,深入细致地讲解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在司法实务中的认定。其后,刘昱琬律师理论联系实际,从取证主体和方式、举证责任、撰写证据目录、质证等方面,对民事诉讼证据的具体运用进行了精彩分享,并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度的交流与精彩的互动。详实的案例、专业的讲解、通俗的表达,刘昱琬律师的讲解深入浅出,不仅引发了同学们对民事诉讼证据的理论思考,同时也增强了同学们的民事诉讼实务经验与技巧。
法律硕士司法实务训练课程旨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手段,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人才培养中的深度衔接。课程共有九讲,由我院段明副教授和夏先华老师共同负责,将邀请来自法治实践工作部门的实务专家共同授课,着力打造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提升法科学子的法律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