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成绩:2011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总分不低于165分,英语不低于30分。
二、调剂考生原报考院校为湖南省各大高校。
联系方式:0731-58293566、13207323300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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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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