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表
专业 |
科目 |
时 间 |
地 点 |
法学 硕士 |
英语口试 |
4月12日上午 (8:30—12:00) |
宪法、刑法专业: 法学楼608教室 诉讼法、法律史专业:法学楼604、605教室 民法、国际法专业:法学楼602、603教室 经济法、法理专业:法学楼609教室 |
英语听力 |
4月12日下午 (2:00—2:30) |
法律史、法理、国际法专业:逸夫楼201教室 宪法、刑法专业:逸夫楼202教室 诉讼法、民法、经济法专业:逸夫楼203教室 |
专业课考试 (笔试) |
4月12日下午 (2:30—4:30) |
法律史、法理、国际法专业:逸夫楼201教室 宪法、刑法专业:逸夫楼202教室 诉讼法、民法、经济法专业:逸夫楼203教室 |
加试 |
4月12日下午 (4:30—6:30) |
所有专业:逸夫楼201教室 |
面试 |
4月13日 (上午8:00—下午6:00) |
法理、宪法、刑法、诉讼法专业、民法、经济法专业:法学院五楼各专业学科组办公室 法律史:法学基地办公室(3楼309室) 国际法专业::非洲法与社会研究中心(3楼310室) |
法律硕士 |
英语口试 |
4月12日上午(8:30—12:00) |
法学楼609 |
英语听力 |
4月12日下午(2:00—2:30) |
逸夫楼201教室 |
面试 |
4月13日晚上(7:00—10:00) |
法学院三楼接待室(3楼309室) |
注意:4月13日法学各专业7:50在法学院六楼各教室集合(法律史601法理602国际法603宪法604民法605经济法606刑法608诉讼法609),等侯各专业秘书点名,点名后随秘书到各自的面试地点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