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乃新教授、王霞副教授和谭志哲老师参加中国经济法2008年年会
我院陈乃新教授再次当选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11月1日至2日,在上海财经大学,我院陈乃新教授、王霞副教授和谭志哲老师参加了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暨第十六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此次会议盛况空前,参会人数达250余人。大会以“改革开放与经济法和经济法学30年”为主题,分五组专题讨论。陈乃新教授提交了论文《试论中国经济法的科学发展——什么是经济法这个问题仍有待中国经济法学继续破解》、王霞副教授提交了论文《我国弱势群体保护法律规则的适用与完善——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则为例》、谭志哲老师提交了论文《消费者权益保护三十年》。陈老师还在分组讨论中做了精彩的发言,引起较大反响。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陈乃新教授还组织了经济法一、二、三年级的硕士研究生(何庭洁、文薇、颜常、朱珊、夏君、栾玲玲、曲琳、夏远航、扶婷、高琴)与会,并向大会提交论文共10篇。大会以单选本(共选3篇)的形式将陈乃新教授及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发给与会代表,多篇学生论文还申请参加了大会优秀论文的评选。这项活动体现了经济法硕士点以学生为本、重在培养学生科研能力的理念,也加深了硕士生对三十年来中国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认识,开阔了眼界。
另外,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于2日上午进行了换届选举,我院陈乃新教授再次当选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