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下午4:00,一场以“上访者‘被精神病’的案例分析”为主题的读书会在法学院东附一楼报告厅举行。本次读书会由第十二届研究生会、团支部牵头,09级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承办,刘哲同学主持,赖国清同学主讲,丁鹏、朱素妮两位同学评议,尹华容副教授点评,宪法行政法全体同学参加了此次读书会。
在简单地介绍完读书会流程后,主持人以山东新泰“孙法武案”、河南漯河“徐林东案”两个极具典型意义的案例为引子,引出了本场读书交流会的主题。主讲人赖国清同学就两则典型案例背后所反映出的上访者“被精神病”问题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透析。她首先从“被精神病”现象所带来的危害进行了总结,进而结合专业理论讨论了“被精神病”现象的原因。她认为,“被精神病”现象的产生,有四方面的原因:一是监督体制导致权力未能得到有效制约;二是信访考核评价机制扭曲了信访制度;三是立法的缺位导致精神病鉴定的混乱;四是问责制度的不完善导致政府及相关责任人无需承担恶果。最后,赖国清同学分别从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程序法五方面对“被精神病”问题的违法性进行了具体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被精神病”防治的建议。
评议环节,丁鹏同学提出:“被精神病”现象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其实就是我国现行的权力集中体制的问题。传统的这种自上而下的监督,一旦到了基层就最为薄弱,最容易出现问题。他引导了同学们以权力结构方式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接着,朱素妮同学用一则鉴定精神病的小笑话及一例精神病人“被正常化”的案例向同学们介绍了现行精神病鉴定制度的混乱,并指出应当加强对政府在强制治疗方面行政行为的约束和规范。
讨论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讨论,掀起了一次又一次思想交锋,迸发出了智慧火花,现场学术氛围颇为浓烈。
最后,尹老师对此次读书会做了点评。他指出,要客观地看待信访问题,不仅要从“政府是否做到人民的政府”的角度去思考,更应从 “是否弱势群体的所有行为都具有正当性”的角度看待问题,并希望同学们今后能更多地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去关注社会问题,做个“割毒瘤”的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