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0-12日,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暨2010年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体育大学召开。来自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局、国家体育总局和全国各体育院校、法律院系从事体育法学研究和实务的代表近百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我院体育法学研究中心郭树理教授与08、09级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唐建志、熊瑛子同学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修改通过了《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组织规则》,选举了第二届理事会理事成员,并对2005-2010年体育法学研究的优秀成果进行了表彰。
会议选举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肖天同志为第二届理事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等当选为副会长。我院郭树理教授继续当选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其发表在《法学评论》2008年第4期的论文《奥运会志愿服务责任问题初探》获得“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优秀成果奖”。
会议期间,全国体育法学专家对体育法学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我院研究生唐建志同学提交的论文《赛场判罚不予审查原则辨析》获得大会发言机会,受到包括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等专家的一致好评。
郭树理教授(前排右一)获得“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优秀成果奖”
唐建志同学作会议发言
此次会议为繁荣体育法学的学术研究、提高体育法治工作水平、加强体育法治建设和促进保障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