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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罗东川高级法官莅临我院讲学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1-21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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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9日下午三点,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长、国家法官学院教授罗东川高级法官莅临我院,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展与展望”为题,在法学院西附楼三楼进行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讲座由院党委书记廖永安教授主持,副院长肖冬梅教授、院长助理刘友华副教授、胡梦云副教授、邱洪华博士、邹琳博士以及知识产权方向研究生和本科生150余人聆听了此次讲座,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们也参与了此次讲座。


罗东川主任从事实务工作20余年,他从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历程展开讲述。他认为,八十年代中国知识产权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特别是1986年《民法通则》专门设立章节保护知识产权,开创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先河,但以真实案例分析了当时尚未能解决的问题——如影视作品所有权归属、传记作品所有权归属、在职期间商业秘密保护等。

1986年至1996年中国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建立。在此期间,吴仪副总理对于中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功不可没。特别是1991年北京中级人民法院、1993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建立知识产权庭,具有里程碑意义。1993年开始,知识产权庭处理了大批涉外案件,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以20%速度增长,各类型知识产权案件不断涌现,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

九十年代末中国知识产权进入上升阶段。2001年举行的全国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知识产权立法、司法保护进入了新的阶段,大批司法解释出现完善了知识产权管辖制度、诉讼保全制度等。

目前,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庞大,一些案件不得不下放到基层法院,因此,如何平衡案件的集中化审理与专业化审理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外,罗东川主任对各国知识产权司法现状进行介绍,探讨中国是否需要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法院。

讲座引发了在场听众的广泛思考与激烈讨论。在讲座最后,他对同学们寄予了殷切希望:希望同学们在做好学术研究的同时,注重实务方面的学习,争取做一个优秀的专业法务人员与审判人员。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邀请来自实务部门的专家到我院讲学是学院加强学生实务能力培养,强化与实务部门合作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推动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等审判实务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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