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结题鉴定会在长沙隆重召开
龚佳禾检察长、廖永安教授主持的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
“湖南工程建设领域司法保障问题研究”顺利结题并获评优秀
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结题鉴定会现场
“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湖南工程建设领域司法保障问题研究’课题结题报告具有‘新’、‘透’、 实’、‘全’的四大特色和亮点,在我省大力推进法治湖南、“一化三基”、“四化两型”建设的良好形势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3月30日,在长沙隆重举行的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结题鉴定会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会专家、省社会科学院院长、省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朱有志教授对此课题给予了高度评价。该课题顺利通过评审专家组验收结题并获评优秀等级。
课题“湖南工程建设领域司法保障问题研究”由我院兼职教授、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龚佳禾和我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廖永安共同主持。廖永安教授率副院长肖伟志副教授、张义清副教授、穆远征博士等课题组成员参会并代表课题组向与会领导、专家作结题报告。
省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省检察院巡视员黎光明、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副主任王礼生、省社科院省情决策与咨询办主任徐百坚、省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刘拥、校社科处副处长黄显中等领导、专家与会。会议分两个阶段,分别由省社会科学规划办主任骆辉与省社会科学院院长朱有志共同主持。
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朱有志教授,我院博士生导师何文燕教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省高院副院长李薇博士,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郑鹏程教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省检察院研究室吴建雄主任等业内权威专家及知名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团,对课题进行验收。
在会议第一阶段,黎光明巡视员在致辞中指出,本次会议既是我省检察机关与高等院校合作课题的成果展示,也是省检察院拓建检察理论研究途径的有益尝试。省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高等院校的科研合作,不断完善理论研究平台,以期实现实务部门与高等院校优势互补与良性互动,推出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黎光明巡视员致辞
随后,骆辉主任宣布了评审专家名单,朱有志教授担任课题评审专家组组长。
在会议第二阶段,廖永安教授向与会代表作课题成果汇报。报告高度概括了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内容和对象、 路径和方法, 并分刑事、民事、行政三大主线对我省工程建设领域司法保障的现状、问题和对策进行了系统阐述,其重点分析了该领域司法保障机制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深入探讨了诸问题的成因根源和症结所在,特别就如何发挥工程建设领域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和保障职能,如何建构和完善我省工程建设领域司法保障体系,如何发挥地方政府建筑工程领域的监管职能和强化监管责任等方面,提出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对策性建议和方案。
廖永安教授作结题报告(一)
廖永安教授作结题报告(二)
针对廖永安教授所作的结题报告,与会评审专家依次发言评议。
吴建雄主任指出,课题研究意义重大,涉及到当前我国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领域中的诸多重要问题。实证调研扎实深入,囊括了工程建设领域中各个层面。研究报告价值突出,解决实践问题的针对性强;亮点突出,民事司法保障部分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对策和建议部分可操作性强。
李薇副院长认为,研究具有开创性意义,是目前我省乃至全国第一次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中的实际问题展开的全方位深入研究。研究十分契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的对策既有可操作性,也有前瞻性;既有理论研究支撑,也有实践案例支持,对于法院等实务部门十分具有借鉴意义。
郑鹏程教授表示,选题现实意义突显;视角独特,司法角度切入新颖;研究内容充实全面,重点突出,脉络清晰。
何文燕教授强调,高校的科研必须走出象牙塔,加强与实务部门的互动与合作。该课题研究由高等院校和实务部门联合开展,充分发挥了双方优势,具有十分鲜明的特色。她认为,选题针对性强,关注重大领域中的复杂问题,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研究方法、思路和对策建议中有诸多亮点,研究内容全方位包含而又重点突出。
何文燕教授发表专家评议
朱有志教授用“新、透、新、全”对课题进行了精辟评价:“新”——研究的选题新、视角新、对象新、思路新、对策新;“透”——研究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对重点问题进行了全面、透彻的分析;“实”——对湖南的省情掌握得很切实,实证调研开展得很扎实,报告内容很充实,提出的对策很契实;“全”——研究的对象全、内容全、方法全、涉及范围全等。
朱有志教授发表专家评议
与会评审专家还提出了关注个别细节问题、提炼形成成果要报等完善建议。
经过严格的程序,在展开集中、单独、封闭式的讨论后,评审专家组最终形成书面结论:专家们一致认为,课题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信息准确、资料翔实;《结题报告》体系完整、结构合理、内容充实、重点突出、观点正确、结论可靠,对策性方案可操作性强,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普遍的推广应用价值。其既可以为进一步完善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司法监督和保障体系提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也可以为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就如何加强湖南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监管等职能提供合理、可行的决策参考和咨询意见。评审专家组希望课题组根据有关评审意见进一步开展深入研究并大力推广应用课题研究成果。
骆辉主任对课题组所取得的开创性重要成果表示祝贺。他指出,在我省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四个湖南”,实现“两个加快、两个率先”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特别是在法治湖南建设的新进程中,检察工作如何进一步服务好大局,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成为迫切的重大命题。他期望课题组继续“解剖麻雀”,深入扩展研究,将研究放到大局中、主战场,放到大舞台、最前沿,来谋划、推进和加强,突出研究的启发性、前瞻性、建设性、综合性,为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骆辉主任主持会议并发言
课题组首席专家、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检察领域权威龚佳禾检察长作重要讲话。第一,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的研究意义极为重大,这与工程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密切相关。比如,工程建设是我省六大支柱产业之一,是带动其他产业发展的龙头行业,在占据全省GDP的 6.5%甚至更多。第二,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牵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我们必须本着司法的精神和职业操守,与法院、政府、社会共同治理工程建设问题,为富民强省、法治湖南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第三,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极为繁杂,课题组进行了长期广泛的实地调查,集中攻克了一些理论难题,提出了一些管用的对策建议。我们应该再接再厉,不懈开展理论和实证研究,争取成为工程建设领域司法研究的排头兵。第四,本项目研究是在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基地的宽阔平台上,在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与省检察院深度合作基础上的结果,展现了高校与实务部门协同创新的广阔前景。今后,省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的密切合作。
龚佳禾检察长作重要讲话
廖永安教授表示,课题组将充分吸收与会领导、专家的意见,在继续深入挖掘有关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对策和建议。
课题“湖南工程建设领域司法保障问题研究”自2010年5月开题以来,研究历时近两年。在此期间,廖永安教授亲率课题组通过社会调研、统计分析、案例分析、规范分析、比较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进行深入研究。据不完全统计,课题组召开各类专题会议二十余次,涉及工程建设司法保障的各个领域;实地走访了十余家一线单位、机构及部门,深入调研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株洲市招投标管理局、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以及湖南建工集团、湖南路桥集团、中建五局、水电八局等重点单位,囊括了我省在该领域所有相关的、极具典型性的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建设施工企业等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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