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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永安教授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第三人撤销之诉司法解释论证会暨民事再审裁判理念研讨
来源:     发布日期:2012-11-16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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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司法解释论证会暨民事再审裁判理念研讨会在江苏省常州市召开。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廖永安教授作为学界代表应邀与会并发表专家建议。

会议围绕新民诉法规定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新制度的司法解释草案进行分析;并就民事再审裁判理念进行深入研讨。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最高人民法院、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等省院审判监督庭,我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部分中院及基层法院的领导、法学专家与会。

 会上,廖永安教授发表的专家建议得到了与会实务界和学术界代表的认同和好评。结合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针对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廖永安教授全面总结了该制度的含义及法理依据,具体阐述了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类型选择,深入分析了我国建立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必要性与类型选择,具体论述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司法解释的应有之义。针对民事再审裁判理念,廖永安教授深刻剖析了新形势下民事审判中“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所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详细阐述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据悉,本次会议是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有关第三人撤销之诉司法解释论证以及民事再审裁判理念研讨的高端论坛,全国应邀出席本次会议的学界代表共三名(另两名专家分别是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李浩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肖建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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