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一行来湘调研《社区矫正法》立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订情况,并分别举行座谈会,听取我省相关司法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出席座谈会。其他与会人员主要包括来自于省人大、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与专家以及理论界和律师界的专家学者。我院博士生导师、党委书记廖永安教授应邀参加其中的“两院”组织法修订座谈会。
黄镇东在座谈会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全国人大的立法重点是对现行法律进行完善。《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已经实行30余年,全国人大代表也多次提出修订的议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为法律修订进行了不少实践探索,具备了修法的条件。此次座谈听取基层意见,就是为法律的修订做准备。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主要从修改的现实条件、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对修改“两院”组织法产生的影响、现行组织法中与现行相关法律不协调的规定、组织法应补充的规定以及与之配套的政策法规等方面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其中,廖永安教授就组织法的性质、应该纳入组织法范畴的内容以及不应由组织法规定的内容、法院的管理制度等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
全国人大内司委司法室主任章晨为“两院”组织法修订座谈会作了总结发言。在总结发言中,章晨认为,此次座谈会达成的共识是两院组织法的修改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全国人大内司委也对此抱有积极态度。最后章晨从组织法的内容以及修改“两院”组织法的方式、方法等方面谈了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