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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张志成副司长解读《专利法》修订及相关制度调整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4-04-17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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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张志成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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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王太平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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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2014年4月12日晚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知识产权学院博士生导师张志成教授在法学院西附三楼知识产权实验室为全院师生作了题为“专利法修订及相关制度调整”的讲座。讲座由王太平教授主持,邹琳老师、邱洪华老师、刘铁光老师出席了本次讲座。

  张志成教授从专利法修改的宏观背景入手,提出影响第四次专利法修订的三大主要因素,即创新驱动转型,对专利保护需求进一步提高;国际压力有增无减,跨国公司诉求强烈;治理模式转型,政府需加强市场监管。接着,张教授对第四次专利法修订涉及的具体内容做了深入阐释,主要强调了完善相关证据规则、明确行政调节协议的效力、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效力及程序、故意侵权惩罚性赔偿、待定侵权行为行政惩处、加强外观设计保护这六大主题,并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相关疑难问题做了深入探讨。最后,张教授指出专利法第四次修订应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指导思想,最大限度节约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发挥行政和司法保护途径各自的优势,以避免司法、行政资源的浪费。此外,对于专利法相关制度的调整,张教授也做了全面而详细的解读。首先,专利法明确规定了强制许可的目的、主体、条件和程序等方面。其次审查指南中做出较大的修订,一是审查员可以根据获取的现有技术或者抵触申请的有关信息,对明显不具有新颖性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进行审查;二是扩大了外观设计保护客体的范围,明确了图形用户界面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再次,职务发明制度上,以鼓励职务发明,平衡权利与义务,发挥优势为原则,建立发明权利分配、奖励报酬制度,以此来保护科技成果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发明人受益比例。

  提问环节,张教授与我院师生进行了积极踊跃的交流互动,对王教授提出关于我国为何没有强制许可实例的问题,给出了详细而独到的解答。在热烈的气氛中,王教授就本次专题讲座进行了点评。此次讲座拓展了广大师生的视野,也为我们带来了许多新信息。

  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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