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晚上,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研究生导师余晖老师,在法学楼西附三楼知识产权实验室为全院师生作了题为“商标民事侵权判断”的讲座。讲座由王太平教授主持,刘铁光老师,邹林老师,邱洪华老师出席了本次讲座。
余晖老师,有着近二十年的法院工作经验,审理了法国鳄鱼商标案、日本铃木株式会社诉福建铃木王商标侵权案和王跃文诉王跃文案等一批在国内外都有影响的案件,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领域有着自己独特的观点,是湖南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领军人物。
余晖老师以自身审判接触的案件拉开了本次讲座的序幕,从商标的基础知识、商标侵权判断、商标混淆可能性的判定等多个方面进行一一解读。首先,余晖老师阐述了法律实务工作中的法律思维模式,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将事实与标准进行比较、判断,再将结论返回到实践中进行检验、反思、修正,“活用法律”是法律实务工作中最重要的技能。随后,其针对“商标民事侵权判断”的主题展开,并结合大量案例辅以阐释。余晖老师指出,混淆作为商标法中最核心的理论,实质就是他人妨碍商标权人与消费者通过商标进行正常沟通的行为。面对现实生活中层出不同的商标侵权案例,如改装产品、淘宝中的商品同款、手机程序图标的商标化使用等问题,余晖老师认为,商标意义上的使用的界定对于确定侵权行为很重要,应该个案认定,按照“应不应该控制,是否有实际损失,侵权人是否非法获利”的思路进行分析。最后,关于混淆可能性的判定问题,余晖老师认为,应从商品是否类似,商标是否近似,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进行分步骤认定,避免陷入混淆可能性的逻辑循环。
最后,余晖老师与我院师生进行了积极踊跃的交流互动,对于学生提出的商标与反不正当竞争的关系,商标混淆可能性的判定,王老吉和加多宝的红罐之争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独特而深刻的观点。在热烈的气氛中,王太平教授就本次专题讲座进行了点评。此次讲座拓展了同学们的视角,提供了思考问题的新角度,使同学们对商标法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卢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