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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世扬教授做精彩演讲——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困境与出路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4-05-30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温世扬教授演讲现场
温世扬教授演讲现场

温世扬教授与部分老师合影
温世扬教授与部分老师合影

  2014年5月26日下午3点,法学院西附楼二楼学术报告厅座无虚席,来自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的部分老师、研究生和2013级法学专业全体本科生在这里聆听了一场来自法学名家的学术盛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商研究》编辑部常务副主编、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保险法研究会副会长、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温世扬教授生动阐述了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困境与出路。本场讲座由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副院长肖伟志老师主持,我院张立平教授、周晓晨老师、王宇松博士后等出席了本次讲座。

   温世扬教授首先阐述了集体土地的物权构造,特别指出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现行集体土地用益物权体系中的“尴尬”处境,以及由此引发的“小产权房合法性”问题上法律与现实的悖反。其次,温教授分析了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所面临的观念上的羁绊,阐述了生存保障、粮食安全、社会稳定这三个观念对集体土地流转制度设计产生的影响和冲击,就应该如何正确理解这三大观念与集体土地流转制度设计之间的关系问题,做了深刻的剖析。接着,温教授从“同地不同权”和规则缺失两个方面,深刻揭示了集体土地流转问题上的制度现实。最后,温教授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为例,分析了集体土地流转的出路所在。他指出,《宪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这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生成构成了直接的障碍,解释论的方式已无法清除这一障碍,只能通过修改《宪法》、《物权法》等相关规定的方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资格问题”。也只有坚持市场决定原则和平等保护原则,才能清除生存保障论、粮食安全论、社会稳定论对集体土地流转制度设计问题所产生的不适当的影响。最后,构建和完善集体土地流转的规则体系,也是现在就应该着手研究的重大课题。

  整个演讲过程,温教授娓娓道来,犹如春风化雨。讲座接近尾声,同学们踊跃提问,温教授一一解答。提问环节结束后,肖伟志副院长对此次演讲做了总结,他说:“温教授不愧是法学界、民法学界的名家,站得高,看得远,从宪法的高度澄清了集体土地流转面临的困境与出路,希望同学们回去以后认真领悟温教授的演讲内容。”本场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熊飞雄 罗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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