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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是司法行政的安身立命之本——人民调解培训系列课程之《关于我国人民调解的若干思考》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4-06-19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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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左为廖永安教授,右为袁少雄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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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2014年6月18日19时,在廖永安院长的主持下,郴州市司法局袁少雄局长在我院对来自益阳市桃江县和衡阳市祁东县的司法局学员开展了《关于我国人民调解的若干思考》的讲座。

  本次讲座,袁少雄局长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生动而又幽默的与学员们探讨了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人民调解在司法行政中的地位。“人民调解是司法行政的安身立命之本”,这是袁局长对这个问题的高度概括。为了说明人民调解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性,袁局长向学员们声情并茂的介绍了自己多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切身感受。他认为,为了改变司法行政在公、检、法等部门中积贫积弱的地位,就必须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使人民调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过去的几年里,郴州市各地区的司法局经费缺乏、人员涣散,自从做好人民调解之后,郴州市各地区的司法局困境得到改善,硬件和软件设施焕然一新,更重要的是司法局成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能部门;第二,关于人民调解的特点。袁局长总结了自身的工作经验,认为人民调解具有文化底蕴深厚、以柔克刚、法度之外、情理之中、案结事了人和等特点。此外,人民调解还是一项免费的公共服务。最后,袁局长对怎样做好人民调解员提供了几点宝贵的建议:人民调解员要对人民群众充满热情,要负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担当。人民调解员应当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包括社会学、心理学等知识。此外,人民调解员还要有悟性,懂得将法律条文运用自如。

  将近三小时滔滔不绝的授课,袁局长将案例与理论相结合、引经据典,使现场氛围轻松有序。不仅给学员们带来了一场人民调解实战经验的盛宴,而且对“三调联动机制”在新时期的具体思路提供了自己的真知灼见。(黄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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