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就发布的《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知识产权学院征求意见。我院于2014年11月7日在法学院东附楼一楼会议室开展了一场关于“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违法案件适用行政拘留暂行办法”的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由我院副院长吴勇教授、刘海鸥教授主持,我院院长廖永安教授在会议上致词,表示以后要加强理论界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共同为法治事业作出贡献。参加此次研讨会的有湖南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办案处处长彭荣卫、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支队长张小兵、湘潭市雨湖区环保局副局长张洪峰、湘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队长刘勇、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砂子塘派出所所长彭冰、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唐正洪、我院博士生罗珊以及部分我院研究生等。
在此次研讨会上,首先由罗珊博士向在场人员介绍《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征集意见稿的发布背景,是在我院环境法调研团队提交的意见稿及其它单位提交意见稿的基础上出台的;接着介绍了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与我院提交的意见稿的相同与相异之处。大家讨论热烈,通过对意见稿进行了逐条逐款的讨论,提出了对意见稿中关于证据问题、行政拘留衔接问题等事项的相关建议。会上吴勇教授对大家的意见进行评述和总结,表示该《办法》不能违背上位法目的与精神、应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最后希望这些建议能转达至公安部,并能在修改时予以采纳,使环保方面的工作在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能够顺利衔接,推动我国环境法治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