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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永安院长等参加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会议暨第八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5-02-07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5年1月31日,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会议暨第八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在海南大学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180余家具有法律硕士授予权的法学院(系)300余人与会,我院作为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院长廖永安教授、院长助理刘友华副教授应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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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主持,教育部研究生司司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军、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与会代表们围绕“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与法律硕士教育发展”主题,就如何发挥实务部门导师在法律硕士培养中的作用,法律硕士案例编写与案例教学,法律硕士实践教学与法治人才职业能力培养,法律硕士教育教学与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等专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研讨。

我校作为第二批获得法律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法律硕士实务型人才培养方面具有较长的历史与较成功的经验,廖永安院长一行就我院在法律硕士培养模式、实务导师的聘任与人才培养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与做法同兄弟院校代表进行了广泛、深入交流和沟通。本次会议对我校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法律硕士人才的培养方向以及法律硕士人才培养规律,在我院作为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的“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平台下,进一步推进与实务部门的协同合作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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