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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院长廖永安教授荣获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一等奖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5-04-27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4月25日,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颁奖仪式在京举行。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鲍绍坤、张鸣起、张文显、王其江、姜伟等为获奖作者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王乐泉高度评价了“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在褒奖优秀法学研究成果、激励法学研究创新、促进法学人才成长方面的重要作用。颁奖仪式由陈冀平主持。鲍绍坤宣读了《关于表彰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及作者的决定》。我院院长廖永安教授荣获论文类一等奖。

  “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是经中央认可、中国法学会设立的最高学术成果奖项,每3年评选1次,自2007年创办以来,已经成功开展了三届评选活动,在我国法学法律界享有广泛的影响。通过评选和表彰,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中树立了一批政治信念坚定、治学态度严谨、学术成果突出的典型代表,为多出人才、多出成果发挥了重要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本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于2014年6月20日正式启动。在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的法学论著、论文,均有资格参加评选。中国法学会各所属研究会和各省级地方法学会共收到申报成果530余部(篇),经过严格的初评,向中国法学会评选办公室报送参加终评成果135部(篇)。

  2014年12月10日,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终评会在北京顺利举行。评选委员会由陈冀平担任主任,张文显担任副主任,评选委员会委员由40位来自中央部门的负责同志和全国法学院校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分为6个学科组。经过学科组评委单独审阅、民主评议、背靠背打分、学科组集中投票、学科组召集人宣读推荐理由、集体无记名投票、现场宣布投票结果等环节,最终产生专著类一等奖2部、二等奖8部、三等奖15部;论文类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为了增强评选过程的透明度,在对获奖结果进行公示的同时,还公开了相关评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以上各种举措,确保评选活动的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和社会公信,受到了法学法律界的一致好评。

  在颁奖仪式上,专著类一等奖获得者、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荣誉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誉一级教授高铭暄,论文类一等奖获得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作翔发表了获奖感言。他们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尚的学术情操,令与会者深受感染。

  为了集中展示本次获奖成果,进一步扩大获奖论文的社会影响,更好地发挥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在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中国法学会特将一、二等奖获奖论文,作为《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获奖论文集》,由中国法制出版社结集出版,并在颁奖仪式上进行了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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