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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师应邀参加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2015年会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5-12-03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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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8日至29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与环境司法研讨会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2015年会”在湖南长沙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主办,湖南师范大学承办。来自全国高校、研究机构、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的专业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我院吴勇教授、刘海鸥教授、蒋新副教授、肖锋博士应邀参加会议,部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肖北庚主持。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湖南师范大学校党委书记李民,中国环境科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灿发分别致辞。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劲,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韩德强,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树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先后围绕新《环境保护法》与公众参与条款规定的意义、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状及分析、国外环境法院及其受案范围、民法自然资源制度历史分析等主题进行了报告。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启家进行了评议。 

研讨会期间,与会专家就新《环境保护法》的理解与适用、新常态下环境执法面临的挑战与应对、司法改革与环境司法新制等三大议题进行分组讨论。我院吴勇教授在分议题二即“新常态下环境执法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第二阶段对8位发言人的发言做点评,刘海鸥教授、蒋新副教授、肖峰博士也分别在分组讨论期间发言,展示了我院的科研实力与学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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