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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澜波老师做客我院2011协同创新中心讲坛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6-03-31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6年3月30日下午,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在法学院东附一楼会议室举行了主题为“谈谈经济法的几个基础理论问题”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由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政治与法律》主编徐澜波老师主讲,由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吴勇教授主持,欧爱民教授、唐开元副教授、王霞副教授、邹琳副教授、隆瑾博士等老师和法学院部分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首先,徐澜波老师根据自己的观察与总结,提出经济法的基础理论在“经济法的概念与实在法的关系、经济法作为一个部门法的依据及其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实施及其责任、经济法的体系”这四大问题,并通过联系现实的国内外立法情况,通过与其他部门法的横向对比等方法,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在接下来的提问环节中,徐澜波老师对同学们就《反垄断法》的经济法属性的判断标准以及对市场该如何定位等问题做了详尽的回答。

在此次讲座中,徐澜波老师对经济法在的基础理论方面存在的问题做了一个全面且凝练的总结,其提的许多问题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对于我们认识经济法基础理论极具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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