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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学术沙龙漫谈司法责任制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6-05-10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5月6日晚上7点30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在逸夫楼第一报告厅举行了以司法责任制为主题的学术沙龙。

本次沙龙由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知识产权学院李蓉教授主持。出席本次学术沙龙的嘉宾学者有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卞建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洪道德教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王万华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建明教授,中山大学范学院杨建广教授。参加此次沙龙的还有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副校长廖永安教授,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胡宇清副教授、穆远征副教授、吕晓刚博士、林艺芳博士等老师以及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的学生。

主持人李蓉教授以广东莫兆军案、河南周口王桂荣案引出讨论的主题--司法责任制。这一主题抛出后,学者们的研讨气氛十分热烈。洪道德教授从司法责任制的主体、内容以及司法责任制应该由谁调查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述。在司法责任制的主体方面,洪道德教授介绍了目前的主流观点即司法责任制的主体仅指法院,并表明这与目前实际情况不一致,还提出了问题:司法责任制的主体是仅指自然人还是包括单位、其他组织?如果限定在法院,是仅指法官还是包括法院?这一问题的提出,调动起了师生对这一主题思考的积极性;在司法责任制的内容方面,洪道德教授先介绍了一般责任的内容,即党纪、政纪、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四种,认为司法责任制的内容是建立在刑事责任基础上的民事责任;在司法责任制应该由谁调查方面,洪道德教授认为目前的专门机构只有人大有权。杨建广教授提出司法责任是系统性的、全方位的,提出法官责任是分层次的、分类的。王万华教授介绍了司法责任制面临的困境:一是地域问题,司法改革目标能否与现实状况对接;二是能否实现法官独立,法官能否仅依事实、法律独立作出裁判。卞建林教授强调司法责任制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司法权运行机制,其二是司法问责机制;还介绍了这一制度所存在的障碍:外部对司法机关的干涉即司法地方化和司法行政化。李建明教授表明其力挺司法责任制,强调这一制度一定要有,终身负责制可以有。在沙龙的后半段,各位学者就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详细解答,满足了同学们的求知欲,沙龙的气氛也越发热烈。沙龙最后,主持人李蓉教授作了总结发言。

整场学术沙龙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交锋甚烈,不失为一次丰富的学术盛宴。嘉宾学者从不同角度讲述司法责任制,带给大家一场头脑风暴。嘉宾学者之间的互动、嘉宾学者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把整场沙龙的气氛推至顶点,同学们热烈参与讨论,嘉宾学者积极做出回应。整场沙龙充满学术气息与思想争鸣,在经历两个半小时后圆满结束。这次的学术沙龙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获得了嘉宾学者以及师生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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