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9日,我院王霞副教授应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邀请参加“东吴大学第七届税务实务问题研讨会”并担任会议与谈人。王霞副教授对台湾著名税法学家陈清秀教授所作的“特殊形态组织之课税问题”报告进行了点评,并比较了两岸有限合伙企业的税制的差异,引起了与会财税法学者和会计师对大陆相关税制的关注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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