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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举办《湘潭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专家研讨会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7-03-24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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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9日,我院在长沙召开《湘潭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专家研讨会。此次会议由我院刘海鸥教授主持,邀请到了来自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政府法制办、湖南省方志办、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院等单位的十余名专家学者,围绕《湘潭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的顶层设计与文本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议伊始,刘海鸥教授代表我院对各位专家的莅临表示诚挚感谢,接着向与会专家介绍了《湘潭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和工作进展,提出“一个关系,一个保障,一个回应,两大原则”,即强调在条例中正确处理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关系,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回应国家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密集政策,贯彻“可操作性强”与“湘潭特色”两大原则,获得与会专家一致认可。

此后,专家们对草案的结构体例、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的关系、历史建筑产权人的利益等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并指出草案的起草必须正确处理“三大关系”:城与乡的关系;历史建筑与历史文化街区的关系;政府、社会、产权人三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专家强调,起草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意义重大,这既是对湘潭市现实需要的理性回应,也是对文物保护法的必要衔接,必将成为未来湖南地方立法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发言阶段的最后,与会专家高度赞扬了起草小组的专业精神与创新意识,并对草案修改稿寄予厚望。

会议最后,刘海鸥教授做总结发言,再次感谢各位专家提出的宝贵的意见,承诺在下一阶段的起草工作将不负所望,再接再厉,不断完善草案,致力起草一部真正符合湘潭实际的专业性地方法规。

据了解,《湘潭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是湘潭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同时也是我院承接的首个湘潭市地方立法项目。经我院刘海鸥教授牵头组建的起草团队的多次调研论证、小组讨论,业已形成草案第六稿,此后将根据人大要求与专家意见作进一步完善,以期草案真正实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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