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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刘海鸥教授在湘潭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作专题讲座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7-06-02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7年5月31日,湘潭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我院刘海鸥教授在会上作《湘潭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现状及立法意义》专题讲座。 

刘海鸥教授就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关系、湘潭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历史建筑保护立法现状、湘潭市历史建筑保护立法的意义、条例草案的几个重要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进行了讲授。刘海鸥教授首先阐释了“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区别与联系,深入浅出地厘清了二者在法律规制上的界限,说明历史建筑保护地方立法的必要性;接着列举了大量实地考察所得图片资料,以湘潭市东岳庙、九如斋、药商局等当地知名建筑为例,指出城市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不应以牺牲历史文化遗产为代价。同时结合天津、老北京等具体案例,强调目前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存在可操作性法律法规缺失、保护意识淡薄、主管部门不明确,责任不清晰、专项保护资金短缺的主要问题;随后通过数据分析全面展示国内历史建筑保护地方立法概况,并结合湘潭市历史建筑保护实际,强调湘潭市历史建筑保护立法不仅是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传承关系的法律保障,也是大美湘潭建设的价值保障,更是法治政府城市建设的制度保障。最后,刘海鸥教授重点介绍了《条例》草案中的几个主要问题,强调了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的“合法性、操作性、地方特色性”三大原则。

讲座持续近一小时,最后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获得与会代表一致认可。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业在会上高度赞扬称:“本次讲座既有理论知识支撑,事实依据论证,又有法理基础充实,对后续《条例》(草案)的审议具有重要价值”。

据悉,《湘潭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是湘潭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同时也是我院承接的首个湘潭市地方立法项目。在立法起草过程中,刘海鸥教授率领团队多次调研相关部门、走访文史专家、问卷调查民意、组织专家研讨,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条例》(草案)。经湘潭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目前已通过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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